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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保險!保的就是平安!好事說不壞!萬一發(fā)生交通事故,剮蹭了豪車賠不起!連受傷了都要自己掏腰包!
案例一
楊某駕駛電動二輪車行至人行橫道,觀察不周,遇有行人步行橫過道路,不停車讓行,是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確定楊某在本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薛某不負事故責任。
薛某投保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對方獲保險公司2.5萬元賠償。
案例二
時間:2019年9月23日17時39分許
鐘某持駕駛歸屬機動車范疇的電動二輪車未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封某步行橫過道路未確保安全是事故發(fā)生的次要原因。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認定鐘某在本次事故中負主要責任,封某負次要責任。
事故中兩人均受傷,封某頭部受傷致昏迷,送往醫(yī)院進行搶救,封某、鐘某因未投保非機動車保險,只能自行籌集相應的治療和車輛維修費用。
隨著電動自行車的數(shù)量逐漸增加,交通事故也日漸增多,由其帶來的安全問題逐漸凸顯。所以,電動車投保很重要,保護自身安全,防患于未然,從投上一份保險開始。愿每一個出行的人,都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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