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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堵門、拉橫幅、燒紙、播放喇叭、在他人家中客廳打地鋪賴著不走……
2020年7月21日,黃島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惡“軟暴力”催債團伙,案件由黃島法院副院長丁培增擔任審判長,團伙首要分子被判7年有期徒刑。
催債團伙不擇手段、死纏爛打
2015年11月,被告人張寶玉接受張某委托,收取好處費2萬元,替其向董某催債。2015年11月7日下午,被告人張寶玉糾集崔某等人到董某的家中,未出示任何債權債務憑證便向董某夫婦要賬。董某夫婦為躲避張寶玉等人的糾纏,被迫到賓館住宿,被告人張寶玉等人尾隨董某夫婦到該賓館,并在其所住房間外走廊上打地鋪蹲守一天兩夜。
2015年11月9日,董某夫婦回家后,被告人張寶玉等人又尾隨至其家門口通過拉掛橫幅、播放喇叭等方式滋擾要賬兩天。為了達到要債的目的,被告人張寶玉糾結其余團伙成員進入董某家中,晚上在其客廳打地鋪入住滋擾并拒不退出。被告人張寶玉團伙蹲守十余天,索債無果后離開。
高速收費站攔車、控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強行轉賬
2017年1月10日,被告人張寶玉在未獲得他人授權的情況下,向劉某追索安保費。當天晚上10時許,張寶玉從劉某所租賃汽車租賃行老板處獲取了劉某的行車軌跡,在大莊收費站將劉某強行攔下并帶到被告人郭某位于青島市黃島區(qū)人民路的辦公室內。
被告人張寶玉、郭某糾集其余兩名團伙成員,以安保費的名義向劉某索要錢款,強行從劉某手機微信里將人民幣10600元轉給被告人郭某,并從劉某身上搜走現(xiàn)金人民幣800元。
拉電閘、砸門、潑尿,為催債無所不用其極
2017年1月19日前后,被告人王某經人介紹,委托被告人張寶玉等索要債務,共支付好處費人民幣5萬元,并約定給予所要回債務10%的提成。被告人張寶玉等未出示任何債權債務憑證向李某夫婦要賬,并糾結團伙成員通過在李某住處門口打地鋪、砸門、敲墻的方式對其進行滋擾,一直持續(xù)至2017年2月23日,嚴重影響擾亂李某家人及周圍鄰居、小區(qū)的正常生活秩序。
2017年2月13日下午,經被告人張寶玉提議,團伙成員持鐵錘砸開李某家的防盜門,被告人張寶玉等團伙成員6人進入李某家中要賬,并在李某家冰箱、臥室內潑尿,李某報警。
構成尋釁滋事罪,黃島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黃島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寶玉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其余團伙成員以滋擾、糾纏等方式恐嚇他人,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人張寶玉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余團伙成員被判處三年六個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繳被告人張寶玉違法所得人民幣70 000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責令被告人張寶玉等退賠被害人劉某人民幣10 600元。
同日下午,黃島法院還依法宣判一起涉黑案件,該案被告人趙某剛系趙紅(已判決)領導的黑社會組織的成員。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剛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二萬元。
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部署開展以來,黃島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寬的視野、更大的力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確保三年為期目標如期實現(xiàn)。
今年是實現(xiàn)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三年為期目標的收官之年,黃島法院將進一步鞏固掃黑除惡戰(zhàn)果、打財斷血不留死角,繼續(xù)保持對黑惡勢力嚴打高壓態(tài)勢,建立長效機制,切實維護好新區(qū)河清海晏、天朗氣清的經濟社會秩序。
來源:黃島法院